国外的建筑施工经验

作者:佚名 来源:《建筑施工》 2012-11-24 18:17:42 0人评论 3085次浏览 分类:混凝土结构

编者按:一位副部长的即兴之言“中国建筑平均寿命30年”,点燃了由“楼倒倒”、“楼脆脆”等系列事故而酝酿良久的社会情绪。争论的焦点,一开始就超越了建筑质量的专业范畴,进而演化为对中国城市规划弊病的批判,以及对背后行政积习、社会机理的反思。本期海国城志,聚焦建筑寿命话题,回归建筑质量保障范畴,呈现异国不一样的相关经验。


外国房子,为何长寿?

在法国,问责建筑师
只要出现问题,建筑师承担全部责任,有了权力的同时也背上了责任。
    以前的房子,只要不是官宦富豪人家,总不过是请几个木匠,平地立起墙柱,搁上屋脊椽檩门窗瓦片。虽耗时不过百来天,住上几代人也不稀罕。可是人聚成群有了社会后,建筑渐成了有分工有协作的专业活,所谓寿命倒成了任何环节都不可懈怠的复杂目标。
在法国,建筑工程分为私人项目和公共项目。两者都处于一个叫《公共合同法》的约束之下,这是业主和被委托者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基础。而公共建筑因为其业主是政府,牵涉更多方面的利益,所以还必须受到另一部《公共项目责任人法案》的约束。这部法案,甚至明确了一个公共项目从策划到交付使用期间内必须要经过的步骤,周期和相应的责任分配,缺一不可。
我参与建设的巴黎拜勒韦尔区游泳馆,业主是巴黎市政府,可做范本来解剖法国建筑师的角色。作为受委托的乙方,建筑师前期负责制定项目任务书,组织招投标和方案过程中的控制与交流,往往还有结构技术工程师作为配合。有时,根据方案的特殊性,业主还会要求“乙方”的团队中包含历史学家,或者舞台装置设计师、声学工程师等等。
     而巴黎市政府则会聘请项目管理助理以加强自身的专业能力。自从方案中标报批到设计部分完成,拿到了建造的许可,接下来就是施工方的招标。根据法律,施工公司的选择权在业主手中,但是如果建筑师继续跟随方案直到竣工交付的话,他的意见对施工公司的选择也很重要,所以常常并不是报价最低的施工公司中标。之后,施工公司将根据建筑师提供的设计图纸来制做施工图纸,然后一式三份分别交由建筑师、业主和由业主所聘请的监理公司。一旦三方签字都表示通过,建设就可以正式启动了。这时候,三方同时组织工地巡查。建筑师的任务主要是监督施工公司是否在贯彻自己的设计意图,对所有和设计图纸不一致的地方,建筑师都有权要求施工公司敲掉重做;业主对工地的巡视则是掌握施工进度、施工过程的安全保护以及结构构造的安全问题;监理公司的任务是全程依照图纸监视施工方,从整体上杜绝施工公司弄虚作假的可能性。在这期间,建筑师和业主之间仍然要保持联系,如果建筑师认为施工公司并没有足够的实力来实现设计方案时,他可以中途要求业主解雇施工公司,重新组织招标。
     拜勒韦尔区游泳馆项目的施工阶段持续了两年多时间,直到2009年夏竣工。但是竣工后,施工公司的任务远没有结束,因为随后的一年里,建筑师要进行严格的验收,只要出现和设计图纸上有出入的部分,施工公司都得无条件修正和添补。再接下来,则是长达十年的保质期,只要在十年内出现了质量问题,比如裂缝、漏水,业主都可以追究当事人责任。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戴高乐机场顶棚的坍塌事件之后,最终判定仍由当年的施工方来承担责任。
     和公共项目相反,私人项目的建设要简单一些,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完全是在业主和建筑师之间进行的,建筑师的权力也大了很多。政府则通过两个措施来控制私人项目的质量。第一是项目设计的报批,政府通过城市规划的要求,设计的合理程度以及是否有安全隐患来决定是否通过——如果是个高层住宅楼,那么就肯定不会在巴黎市中心得到通过;第二是建成之后,只要出现问题,建筑师承担全部责任。作为建筑师来说,在有了权力的同时也背上了责任,所以自然在方案进行过程中就会将质量安全列为第一考虑。
总之,经济利益与建设决策分而治之,给予权力的同时也给予同等级的问责,也许这两点会给尚未完全规范化的中国建设市场一些启示。
(作者系法国建筑师)

 

德国:一条自行车道的修建启示

德国有句谚语:Eile mit Weile,中文意思是欲速则不达。在德国断不会为了赶几个月甚至几天的工期而误了长久的建筑质量。
    我在德国念书时住在城市外围的小镇上,去学校要经过一段州级公路。2001年那条州级公路仅有机动车道,为了偶尔经过的骑自行车者的安全,当地人筹划在公路的一侧修建一条自行车道。如果不是亲眼目睹这条普通的自行车道修建的全过程,我对德国建造的质量是不会感受这么深的。
    那是一条宽一米六的双向自行车道,德国工人先整齐地布置好施工围护标志,接着是按照路形处理路基,埋入排水管道,再铺垫碎石和沙土,反复压实,最后是沥青路面。这样有条不紊地施工了三四个月,我以为工程到此结束了,但过了几天他们开始处理路边的不太整齐的草坡,工人先将草坡修理平整,然后压实边坡,再在上面固定一层整齐的混凝土方格构件,这样土壤就不会被大雨冲刷到路面。这回我又以为可以完工了,但是过了一些天,工人又在上面覆土种草,直到一切恢复原貌。就这样一条简单的自行车道,竟花费了大半年的时间,我从没预想到,背后会有那么多的文章和工序。除非特大灾害,这条路断然是难以受损的。
     并不是德国人速度慢——德国的机械化程度非常之高,纯粹从单位时间的工作量来算,德国人的效率是远远高于我们的。德国有句谚语:Eile mit Weile,中文意思是欲速则不达。论及建筑,投资浩大,一旦建好轻易不会推倒重来,在德国断不会为了赶几个月甚至几天的工期而误了长久的质量。
     有人说,世界上的人分两类,一类具有手工业者的品性,他们享受自己的创造,以保证质量和产品的精致程度为价值取向,另一类具有商人的品性,通过商品交换换取价值是他们的追求。前者的代表是德国人和日本人,而后者的代表则是中国人和阿拉伯人。想要说服一个德国人降低质量标准以减少成本是非常困难的事,这不仅体现在建筑领域,更体现在社会各行业。
    德国对建筑质量年限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具体划分到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类别,承重结构如混凝土基础寿命80-150年,混凝土承重外墙、砌块墙、砖墙80-150年,钢承重外墙60-100年,…… 各个专业类别都有相应的稽核员或质检员,由行业里的权威机构派出专业人员执行,比如德国的TüV就是世界公认的质量认证机构。那些质检员们可不是不拿好处就不做事的蛀虫,必须对工程项目一丝不苟地给出客观的鉴定书。一旦有人做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事,无论是设计方还是施工方或产品供应商,被指控和上法庭是常有的事。
德国的全民职业素质是创造高质量的保证。政府每年要拿出财政收入的8%以上用于教育,小到一个技术含量很低的泥瓦工都要经过技校的培训和学徒工的工作。德国高校是有名的“进易出难”,不达到要求就不能毕业,学生可以无限制地学下去,但决不会受到同情而毕业,这样的制度保证了毕业的建筑师的从业水准。
而德国建筑师有一个非常权威的行业协会,他们管理建筑师的执业许可,每年根据建筑事务所的业绩对其进行排名,远远超出了单纯的质量范畴,上升到关于建筑创作的知名度。
     德国的建筑师收费标准要高出中国好多倍,建筑师不是一个简单的土木工程参与者的角色,而是一开始就参与项目基础条件设定、前期工作、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准备和招投标工作以及项目监控和管理、文件归档等。顺便说一句,在德国是没有可以复制套用的标准图集和文本格式的,他们决不会把任何一个哪怕是非常无关紧要的节点交给施工队自己去处理——那是严重的不负责任,而施工方也决不会在没有图纸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
     在全球化的今天,德国人也在困惑,既要维持质量又要降低成本谈何容易,对质量的追求到底什么是合适的度,至今还是众口不一。但只要踏上德国的土地,那些从中世纪就保留下来的古老建筑,坚实如故,似乎会永远存留下去,已经足以令我们羡慕。
(作者系建筑学工程博士)

发达国家,政府何为?

法国:保险公司唱主角

政府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而主要是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例如实行强制性的工程保险制度,促使建筑企业提高工程质量。按照法国的建筑法规《建筑职责与保险》的规定: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业主、总承包商、设计、施工、质量检查等单位,均须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则要求每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都必须委托一个质量检查公司进行质量检查,并给予投保单位在保险费支付上的优惠。法国的质量检查公司在营业前,必须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委员会审批颁发的证书,发证机构每 2-3年要进行一次复审。为了保证质量,使质量检查公司能保持其第三方客观公正的地位,质量检查公司不得在国内参与除质量检查以外的任何商业活动。质量检查公司在接受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任务后 ,一般从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标阶段开始,直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最后向业主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报告。法国的检查公司均配备完善的检测设备,以保证质量检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美国:政府直接全程干预

与法国相反,政府直接参与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监督检查。在美国,政府质量监督检查的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自己的检查人员;另一类是政府临时聘请或者要求业主聘请的、属于政府认可的外部的专业人员。这些监督检查人员都直接参与每道重要工序和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在由他们认定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对工程材料、制品质量的检验都由相对独立的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在所有监督检查的项目中,又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隐蔽工程和影响使用的关键部位作为重点。

德国:政府委托,公司运行

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实行间接管理。德国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采取由州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或者授权,由国家认可的质监工程师组建的质量监督审查公司,代表政府对所有新建工程和涉及结构安全的改建工程的质量实行强制性监督审查,在工程质量审查中,对工程材料的检测,一般由承包商负责送到国家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当发生工程质量或业主与承包商对工程材料、施工质量发生争议时,由质监工程师委托国家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承包商、业主或质监公司中的责任方负担。

(原载《建筑施工》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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